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,是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,必须以党章规定为依据,着眼于培养和发展合格党员,为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、储备后备力量;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,增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,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。
(一)思想品德
1. 经常进行自我批评,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克服和改进;主动与培养人交流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成长情况。
2 . 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、《大庆师范学院学生手册》中的规定,无违纪现象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有为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。
3. 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各方面能带动他人。
4. 民主评议所得票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80% 以上,民主评议较好。
(二)理论学习
1.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等党的重要理论,努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2. 关注国内外时事新闻,特别关注党的重要会议和决议,对党的最新政策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,并能在同学中主动宣传,关键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(三)文化课学习
1 . 掌握适合的学习方法,学习效率高,并能带动周围同学共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。
2 . 各学科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,若出现期末考试考试作弊现象,则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,需重新申请,经过一年以上时间考核合格后,重新成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3 . 注重实践,具有细致严谨的科学态度,积极利用专业知识参与社会实践。
(四)工作活动
1. 热心参与校、院团总支、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本着对集体、对个人负责的态度,认真完成任务。
2. 在工作和活动中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努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,态度积极认真、讲究方式方法,灵活应对活动中的突发情况。
(五)评定对象
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中,即通常所说的 “ 申请入党的人 ” 中确定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由班级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,系团总支审核后,经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,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。
(六)评定过程
第一,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第二,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。
第三,团总支审核后,报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。
第四,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。
第五,学生党支部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。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下应每年进行四次,分别于每个季度,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态和变化情况进行,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成为动态管理体系,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。